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程序
1、建设单位到气象主管机构领取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》。
2、申报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:
a) 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》;
b) 《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》;
c)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;
d) 由省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《防雷装置检测报告》;
e) 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;
f)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。
3、气象主管机构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验收决定。验收合格的,发给《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》
,《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》分正本和副本,正本作为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文件,副本存建设单位被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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